让文案能简则简,能精就精,这会让你写好的文案看起来火候更佳。文案字数并不是越多就越能打动用户,精而简的文案才是成熟老练的文案。
很多时候我们写文案,前期做足了调研和思考,列出了清晰提纲,写出来逻辑通畅,内容充实,说的也是通俗易懂的人话……一切看起来都已经没啥大毛病。
但最后还是不尽如人意,总感觉差点火候,不够老练。
为什么有些人的文案会让人觉得老练呢?
老练更多是一种感觉,有时候你看完那些文案也说不出不同在哪,但就是看得更舒服。因为它背后有一个精雕细琢的人。
老贼给大家一个建议:让文案能简则简,能精就精,这会让你写好的文案看起来火候更佳。
你前期用了大量的时间去准备去搜集资料,去选题去撰写,让一篇不错的文案诞生了。但之后,你可能还需要用更多的时间真正成就它。
一堆模糊、重复、繁琐的文字的确不会让主题丧失,但它会让行文呆板,让阅读的人不舒服,难以让兴趣持续,更别提被你的文案带入。
但简洁的文案会让文字更有质感和力量,能产生不错的张力和节奏感,显得更加老练。
我的备忘录里永远都躺着一句话,我一直把它称为写好文案的一条真谛——
如果你写出的一段文案,需要用另一句话去解释,那你直接用后面那句话吧。能一句话说清楚的就不要用几句话。
这就像维也纳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的:“若一个解释不是最终解释,一个解释没有另一个解释就悬在半空,它怎么解释?”
所以,老练的文案一定是讲究文字精准,不拖拉,逢敌亮剑,一击即中,不需要的文字坚决不要。
多少前辈伟人都是在无数次精炼中创造了经典,托尔斯泰写的几百页手稿,最终发表时只有5页;福楼拜在稿纸上,每10行都只写1行字,另外9行空出来留着修改用;村上春树花了六个月写完小说初稿,再花七八个月进行修改…..
这其实是对自己文案的一种态度,有一些偏执甚至疯狂。
虽然没人给你千金一字,但自己要有一字千金的心态,恰如其分,能简则简。
很多人说简洁不就是变短吗?
那我直接删掉几段不就可以了?
某些情况你确实可以这么说,但一定要注意——简不是为了变短而变短,而是变得更加老练和精华。
我喜欢的是你先写出1000字,然后不断精简,终稿300字。而不是从头到尾就是写出那300字。
要的是精简,不是精减。要的是精炼,不是单纯的短而已。前者考验的是你提炼和表达能力,而后者考验的是你凑字数的能力。
精简,是留下必要的,去掉不需要的;
精减:是强调必须减少数量。
比如你写了一段很精彩的细节描述文案,文字很多:
如果是精简,我应该一个字都不会删,因为我认为写得很好很老练了;
而如果是要精减,它可能会变成这样:
理解不一样,结果大不一样,少了一些精彩。描述细节不代表啰嗦,而精简也未必就是短。
老贼个人一直有个观点:
一篇文案是长还是短,不是单纯由它的字数决定。文案很长,但每一句都张力十足,看完意犹未尽还想继续看更多,那它很 “短”。如果文案看起来很短,但根本看不下去,看完没任何感觉,那它还是很 “长”。
精炼简洁并不意味就是在字数上精简,而是在于表现的干净、提炼的精准、传达的聚焦。
比如北京奥美十年前为长城葡萄酒写的长文案,这么多年看了十几遍,我从没有觉得长。
写文章其实重点也就是逼着自己简。
简单来说大致是:
思→列→堆→删→改→问→再次改→再次问→继续精(反复改稿N次)。
反正就是基于文案KISS原则(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),先做加法再做减法,再做加法继续减法,然后简简简简简简!这个就是自己怼自己,自己跟自己作对的过程。
写文案这事从来都是没那么难,也没那么简单。
每个写文案的人都渴望自己的文字能征服别人,老贼这篇文章不是给大家什么万金油,而是告诉大家,每一次征服背后都是一次自我摧残,你得挺住罗!
写文案这事我也从来不太相信灵感和状态之说,写一次可能来自灵感,但要一直写下去,首先是积累和刻意练习的恒心,然后就是精雕细琢的决心。
你要写,我与你一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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